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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用地规划管理处 | | 2005-01-07 10:33:37 | 负责建设项目选址的规划管理,参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,并核发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》;负责组织编制、审批城市规划区内村镇规划;负责受理建设用地规划申请,核定其用地位置、界限、土地使用性质和建设内容,提供规划设计条件,组织编制、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,核发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和《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》;负责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的延期、更名、调整规划用地位置和界限、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审批工作;组织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招标;负责用地规划管理技术规范的起草;参与出让土地招投标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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