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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市规划局各分局主要职责及管理范围
2005-01-07 10:40:08

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根据我局职能,下设7个分局和1个信息中心:长安分局、桥东分局、桥西分局、新华分局、裕华分局、高新技术开发区(西区)分局、滹沱河分局,城市规划信息中心。
(一)长安分局、桥东分局、桥西分局、新华分局、裕华分局主要职责: 
     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,参与涉及本辖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申报;负责辖区内主要街道之外的临时建筑及街容治理规划的申报;负责市规划局审批的建筑工程的批后管理;负责对辖区违法建设的检查和处理意见的申报;其它委托事项。


(二) 高新技术开发区(西区)分局 
     1、管辖范围:东至民心河西线、西至时光街中心线、南至南二环路中心线、北至工农路中心线,以及原电子工业部十三所和五十四所的院内建设。
     2、主要职责:
    (1) 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西区)的规划资料收集、编制工作。
    (2) 西区分局依据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西区)控制性详细规划对辖区内的所有开发区立项以及振头一、二、三、四街,西岗头、玉村村办企业立项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,由西区分局提出意见后,报市规划局审定,西区分局受市规划局委托,核发《选址意见书》。
    (3) 西区分局对依法取得《选址意见书》的建设项目,提出规划条件,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规划后,由西区分局报市规划局审批。西区分局受市规划局委托核发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。
    (4) 西区分局依据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,对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单体提出审查意见,并报市规划局审定建筑方案,市规划局批准方案后,由西区分局审核施工图,并受市规划局委托核发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。
    (5) 西区分局范围内的所有临时建筑的报批,必须依据市政府的有关规定,报市规划局,由市规划局统一报市政府。市政府同意后,市规划局审定方案,西区分局审核施工图并受市规划局委托核发《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。
    3、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振头一、二、三、四街,西岗头、玉村村办企业,以及高新产业园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,其他违法建设项目由桥西分局负责进行查处。

    4、辖区范围内的村民住宅建设(二层以下私房翻建),由桥西分局负责审批;西区分局辖区内发现振头一、二、三、四街,西岗头、玉村村民建设的违法建筑由桥西分局负责查处,桥西和西区两分局要及时沟通情况,确保违法建筑不失控。


(三) 滹沱河分局 
    1、管理范围:东起京深高速公路,南到石太高速以北,西始西清公路鹿泉市界,北至滹沱河北岸及滹沱河生态环境工程改造项目范围之内。
    2 、主要职责:参与涉及管理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查;负责组织区域内的规划资料收集和编制工作;负责管理区域内主要街道之外的临时建筑及街容治理规划的申报;负责市规划局在其管理范围内审批的建筑工程的批后管理;负责对管理区域内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并拟定处理意见;负责管理区域内自然村二层以下建筑工程的审批;负责管理区域内非住宅200平方米以下建筑工程的审批;其他委托事项。

(四)城市规划信息中心 
     负责建设和维护市城市规划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局域网;向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;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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