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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城乡规划管理处 | | 2005-01-07 10:51:54 | 负责组织编制、补充、修订、调整市域城镇体系规划、城市总体规划、分区规划、专项规划、控制性详细规划、村镇规划;指导各县(市)矿区城镇体系规划、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的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,审查、审核、审批和呈报审批各县(市)、矿区城镇体系规划、城市总体规划、专项规划、详细规划、村镇规划;负责重点地区、保护地区、风景名胜区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;负责规划设计各阶段成果的技术审查;起草规划管理技术规范,解决城市规划方面的技术疑难问题;组织、推动城乡规划的科技进步、学术交流;参与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;负责规划设计资质审查和规划设计市场的管理工作;负责政府指令性规划设计任务的计划安排及检查、考核、验收;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年报工作;负责省会规划建设委员会日常工作。 城乡规划管理处 负责组织编制、补充、修订、调整市域城镇体系规划、城市总体规 划、分区规划、专项规划、控制性详细规划、村镇规划;指导各县(市)矿区城镇体系规划、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的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,审查、审核、审批和呈报审批各县(市)、矿区城镇体系规划、城市总体规划、专项规划、详细规划、村镇规划;负责重点地区、保护地区、风景名胜区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;负责规划设计各阶段成果的技术审查;起草规划管理技术规范,解决城市规划方面的技术疑难问题;组织、推动城乡规划的科技进步、学术交流;参与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;负责规划设计资质审查和规划设计市场的管理工作;负责政府指令性规划设计任务的计划安排及检查、考核、验收;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年报工作;负责省会规划建设委员会日常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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